急性腮腺炎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四方君汇出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涉及若 [复制链接]

1#

前言

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疫情作重要指示,随后国家卫健委成立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国各地方*府落实属地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万众一心,坚决做好疫情防控。

自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举国上下全力防控。疫情防控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为了全力防范疫情,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当前疫情防控的法律依据、法律措施和法律程序,更好地理解、配合、支持*府的应急防控措施,笔者特分析总结新冠疫期有关*策法规,以期在目前严峻的防控形势下为客户提供有效的帮助。

劳动关系篇

1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延长年春节假期是否属于法定节假日?

答:不属于法定节假日。春节假期除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外均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国务院办公厅和地方人民*府的有关通知均不属于法律的性质,其根据客观情况决定延长的假期,性质上应属于休息日。

2

因疫情需要,需提前返岗、复工员工加班费如何计算?

答:(1)一般劳动者:应当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按照休息日加班的标准支付%的工资;(2)公务员或比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当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给予相应补助。

3

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有何特殊规定?

答:依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全额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4

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职工需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如何处理?

答: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职工需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按照国家规定享有3至24个月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支付病假工资,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与员工间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答: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对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企业,给予稳岗返还,标准为上年度企业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其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6

在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答:2月1日,天津市人社局印发通知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事实清楚的,原则上当日申报当日认定。

7

因疫情防控,员工不能及时返津返岗的,如何处理?

答:建议企业主动与员工进行沟通,引导员工依据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优先休年假或其他企业给予的福利假期,企业正常发放员工工资;假期休满员工仍不能返岗的,企业可引导员工休事假等其他休假并依据相关规定协商有关工资待遇,员工不同意企业提出的建议或不能协商一致的,企业可视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调整员工岗位、变更工作方式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篇

1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答:3年“非典”疫情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已失效)规定:“因*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非典”疫情而采取行*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于“非典”疫情的影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即为“不可抗力”的有关规定。

对比“非典”疫情,本次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最高人民法院虽尚未发出有关通知,认定其属于“不可抗力”。但世界卫生组织已将本次疫情列为国际
  自年2月3日起,暂停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务服务中心线下窗口现场受理业务,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提升“智能*务便利天津”建设水平。网上审批包括网上办路径、自助办路径、掌上办路径、咨询服务路径。

具体为:网上办路径。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